根据省水利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团省委、省科协联合印发的《江苏省水情教育基地设立及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1号),按照“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突出特色、兼顾均衡”的评选原则,在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材料审查,专家初评、考察评议等程序,推荐徐州潘安湖等8个场所(工程)为第二批江苏省省级水情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10日受理部门:江苏省水利信息中心联系人:张艺琼联系电话:025-86338373通信地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509室电子信箱:jsslxw@qq.com邮编:210029附件:第二批江苏省省级水情教育基地名单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2023年4月28日附件第二批江苏省省级水情教育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