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0]17号)精神,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现对“艇湖区块中学建设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艇湖区块中学建设项目2.项目建设单位: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片区,西至艇湖西路,北至规划道路,东至规划河道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071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128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28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本项目建立初中教学楼和高中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及报告厅、风雨操场、食堂及宿舍楼、和门卫、消控室、停车位及相应的附属设施及公共设施满足学校使用要求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1、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2、项目实施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3、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4、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5、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三、公众参与方式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7日四、联系方式评估责任主体: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估单位:嵊州市剡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联系人:应女士15967586124电子邮箱:3529589615@qq.com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4月28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