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现将商务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的函》(商流通司函〔2023〕234号,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1.启动组织申报,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启动组织申报工作,根据要求指导其填报《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申报基本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纳入的2022年重点联系企业需要重新申报,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并填写《2023年重点联系企业名单》,3.报送方式和截止时间,《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申报基本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重点联系企业名单》,由市商务局盖章后统一于5月8日前报送,电子件通过浙政钉报送,联系人:钱陈洁、景旦群电话:0571-87051955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的函》浙江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浙江省商务厅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