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构建“定位准确、目标清晰、布局合理、引领发展”的重点实验室体系,积极引导我区高校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根据《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新科规〔2021〕5号)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领域综合考虑自治区现有重点实验室领域和区域分布,支持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二、申报要求(一)请各单位按照《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见科技厅网站)要求组织申报工作,(二)不受理与已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自治区创新平台研究方向重复的建设申请,(三)拟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需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重点支持领域,人才队伍结构合理,总体研究实力在自治区居领先水平,(四)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见附件)附佐证材料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申报截止时间5月26日,材料集中报送时间5月22日~5月26日,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姚翔张启疆联系电话:0991-3631928邮箱:605562714@qq.com附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自治区科技厅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