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5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0〕265号)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nfgw_jggl@jn.shandong.cn,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C1321室(邮编:250099),来信请注明“《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联系电话:0531—51708513附件:1.亩产效益差别化价格(征求意见稿).docx2.《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