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海制高办〔2023〕4号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推进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社会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促进全区工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2023年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甬亩均办〔2022〕6号)、《2023年海曙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海制高办〔2022〕9号)、《海曙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4.0版》(海制高办〔2023〕2号)等文件要求,我区已完成2022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评定,现予以印发,附件:1.2022年度海曙区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docx2.2022年度海曙区规下工业企业(经营主体)综合评价结果.docx宁波市海曙区制造业高宁波市海曙区深化“亩均论英雄”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4月27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下一篇:关于下达我区2022年度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