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开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可在上年度汇算清缴中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在2022年发生研发费用,如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要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需要在2023年取得第11位为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税收政策(一)延长亏损结转弥补年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1行业限制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申报享受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根据《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按照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情况确定是否可以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