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按通知要求填报项目揭榜申报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揭榜方须满足下列条件:(一)揭榜方为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二)项目负责人应是揭榜单位正式职工,(三)申报单位不受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量限制,(四)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报揭榜挂帅项目和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四、申报材料(一)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创新云平台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二)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交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和组建协议,(三)申报项目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财务佐证材料,(四)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六、注意事项(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四)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和流程可在创新云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