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海经信〔2023〕17号各镇(乡)、街道和园区发展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科):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2〕191号)、《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2年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2〕95号)、《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经信〔2023〕7号)等文件,拟给予宁波恒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9家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合计430万元的区级财政奖励,拟给予宁波赤马绞盘有限公司等36家2022年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合计280万元的区级财政奖励,共计71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资金通过“甬易办”平台进行发放,请有关镇(乡)、街道和园区及时通知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兑现2022年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补助资金和2022年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资金,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附件:1.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拟奖励明细表.docx2.2022年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奖励明细表.docx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2023年4月26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下一篇:海曙区教育局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