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4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以下简称“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是指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履约尽责情况,第五条诚信服务等级评定结果将作为评价、判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状况,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申请和审核,第七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按照《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定,(三)承诺自愿参加并遵守《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标准》的各项要求,将等级评定申请表、机构情况简要介绍、近2个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说明、近2个年度服务业绩材料以及认为符合《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标准》要求的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属的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评定的诚信服务等级结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向被评定为AAAAA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颁发诚信服务等级牌匾和证书,第十五条已被评定诚信服务等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诚信服务等级评定结果,附件: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标准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标准惠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指标分为服务指标和责任指标两部分,(2)建立了诚信服务相关制度(包括服务公示制、服务承诺制、服务反馈制和信用管理制)的得2分,评分标准:(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入我市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行业协会的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