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科字〔2023〕87号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部门,各相关企业: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赣高企认办〔2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今年我省的高企认定工作有几个方面的要求:(一)4月25日开始申报,各申报企业、各级审核及推荐单位均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在受理审核等环节,参考《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审核要点》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并提醒和指导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组织申报企业参加我市组织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培训,指导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三、认真组织今年高企认定申报辅导工作,科技部门指导企业分别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完整填写申请材料,同时必须履行如下监督管理要求:(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年报: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在认定后三年内,填报火炬计划统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在认定后三年内,申报企业应在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系统提交入库申请材料,申请认定企业提交认定申请的程序为:备案登记(企业提交备案材料至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部门)——企业自我评价——网上注册——准备并提交申请认定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部门组织初审——市科技局组织复审——市人民政府推荐上报省高企认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