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高管办发〔2022〕25号)和《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4项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高经发〔2022〕20号)要求,由石羊街道办事处对申报“2022年第二批因疫情管控歇业的市场主体”进行审核认定,经属地社区进行初审、石羊派出所审核、街道复审后,拟对第二批380家市场主体予以支持,现将第二批拟支持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27日至5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石羊街道营商办,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28-85310932通讯地址:石羊街道万象北路388号,邮编:610041石羊街道援助因疫情管控歇业的市场主体第二批拟支持名单成都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2023年4月27日附件下载>>相关链接>>【打印本文】【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