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一、依法推进破产企业注销便利化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市监规字〔2020〕4号),投资人、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凭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2年3月1日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者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以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对破产程序终结的市场主体,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完善破产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我们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完善破产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实时归集共享全省企业信用监管信息,建立企业失信主体信用约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