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桂财教〔2017〕59号)等文件要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自治区科技厅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自治区创新发展办公室:0771—2093639,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771—2618710,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附件:2022年第二批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拟立项项目表(77项).xlsx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3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