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拟申报的省科技奖励成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即自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或来信方式反映,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联系部门:海宁市科学技术局联系人:王莉联系方式:电话:0573-87235501手机:13819388072邮件:wangli012@dingtalk.com附件:1.海宁市拟申报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成果汇总表2.成果信息海宁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