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农业园区和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1〕36号、苏财农〔2021〕60号)及《关于统筹使用2021年省以上农业专项资金方案的请示》(灌农发〔2021〕24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灌南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种植业)发展项目,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共同编制了《灌南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种植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实施方案应量化、细化,申报主体须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健全,申报时必须填写报送《灌南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种植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同时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二、材料报送各申报主体请于2022年3月15日前把相关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205或209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亚楠联系电话:0518-83266989、18805135327附件:1、灌南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种植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2、2021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doc3、灌南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种植业)发展项目申报表.doc4、灌南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种植业)发展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5、申报主体需提交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清单.doc灌南县农业农村局灌南县财政局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