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赣州市电动汽车智能充电设施市级补贴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赣市发改能源字〔2021〕353号)文件要求,我委开展了202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截止2021年10月28日我委收到2家企业的申报材料,分别为:1.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集团申报59台120kw直流充电桩(功率合计为7080kw)、72台60kw直流充电桩(功率合计为4320kw)、131台7kw交流充电桩(功率合计为917kw)(功率合计12317千瓦),2.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2台直流充电桩(功率合计120千瓦),总计申请市级补贴金额239.57万元,其中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集团申请237.17万元,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4万元,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赣州市电动汽车智能充电设施市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为2022年3月7日至3月11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凡匿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附件:石城县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级建设补贴发放公示表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