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局各处室、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178号)规定及《厦门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工作的函》文件精神,我局全面梳理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并决定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已被新规定替代的2件文件予以废止,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予以公布,凡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