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南开区2023年(第30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加快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领域企业技术中心布局,着力培育发挥冶金、轻工等领域企业技术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力度,请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企业按照《工作指南》编制申报材料,各区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完成初审,于6月28日将经区商务局盖章的申请材料一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管理办法》第九、十、十一条要求适用简化认定政策的,直接认定为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三、其他事项鼓励各区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特别是适用简化认定政策企业进行现场走访核实,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审批”“一次办”,附件:拟推荐申报企业信息表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