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使用与管理方案》、《2021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分配细则》文件精神,经伊通满族自治县商品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与管理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第二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伊通满族自治县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分配如下:1、吉林省寿山福海农业物流有限公司517.06万元;2、伊通满族自治县永春米业有限公司147.7万元,公示期限: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8日举报电话:0434-420569813654446655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