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注册地和财政收入须在温州市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区及海经区、温州湾新区范围内,达到《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规定的奖励条件,三、兑现时间资格定补类项目从申报截止次日起算,28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数据核校类项目从申报截止次日起38个工作日完成资金拨付,具体时间分配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进入相关申报指南查询,四、申报流程1.申报单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2.申报单位的申报信息由属地科技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由属地科技部门负责全额兑付奖励资金,区(功能区)属企业奖励资金需市级财政承担部分由市科技部门协调转移支付给区(功能区)财政,五、其他事项1.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要积极搞好政策宣传,并会同相关部门在时限要求内完成审核,六、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戴忠诚0577-88962098鹿城区科技局朱首骥0577-88201532龙湾区科技局杜凯0577-86968782瓯海区科技局杨海波0577-88539326洞头区科技局余雪卉0577-63437510海经区科技局池琼意0577-88078307温州湾科技局朱依彤0577-85851829附件:2023年度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兑现第一批申报项目清单.docx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