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财会规〔2022〕16号,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海南省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二)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申报单位营业收入纳入海南省统计,二、申报流程本次资金申报工作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申报材料包括:1.海南省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资金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4.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表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参考格式见附件2),省财政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对申报单位是否符合奖励范围、是否达到奖励条件,申报单位是否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查,(三)拟定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按照《实施细则》确定的奖励标准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拟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在海易兑平台和海南省财政厅官网公示,省财政厅按程序安排和拨付资金,四、联系方式联系处室:海南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张力子联系电话:0898-68531650,附件1:海南省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申报单位声明(1)海南省财政厅2023年4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