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产业用地项目)》(编号:441900202328),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加快松山湖重点产业项目落地,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规模问题,针对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用地需求紧张的实际情况,拟使用0.9269公顷(13.90亩)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松山湖产业用地项目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9269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金桔村、黄草朗村、洋乌村,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9269公顷,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五、批准日期:2023年4月20日,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2023年4月26日附件:1.关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松山湖产业用地项目)》的成果公告.pdf2.附件1: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pdf3.附件2: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