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黄草朗村、洋乌村)(编号:441900202327),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黄草朗村、洋乌村)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为完善快速路网络,强化组团之间的快速联系,推动环莞快速路三期东段工程建设,拟使用我市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526公顷,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526公顷,涉及10个落实地块,位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黄草朗村、洋乌村,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5526公顷,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五、批准日期:2023年4月20日,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2023年4月26日附件:1.关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黄草朗村、洋乌村)的成果公告.pdf2.附件1: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LS10(落实前).pdf3.附件2: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LS01-LS10(落实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