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建指﹝2022﹞3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专项资金102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补助支出,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补助人口数以《福建统计年鉴-2022》公布的2021年年末常住人口数中的乡村人口数为基数,二、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本级投入,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及时拨付补助资金,防止资金滞留在乡镇、街道本级,三、各乡镇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同时要建立资金补助台账备查,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分配表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4月1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