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学校: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3〕2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活动通知”要求,进一步组织举办好我区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四、赛事组织(一)2023年4月—6月:“诵读大赛”由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组织本地师生、社会人员开展“诵读作品”评选及推荐工作,(2)2023年6月1日—30日:地区教育局组成专家组进行优秀作品评选,(二)2023年4月—7月:“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篆刻大赛”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五、参赛要求(一)数量要求“诵读大赛”按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含初中、高中)、职业学生组(含中职、高职学生)、教师组、社会人员组五个组别,由地区教育局负责向省教育厅组织提供作品,每个组别作品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将“诵读中国”优秀作品视频、《“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dxaljyj8402@163.com,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自行登录大赛官网报名,(二)综合“诵读大赛”作品质量与数量、“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篆刻大赛”参赛面与作品质量,各地、院(校)负责参赛作品评选推荐工作,为在“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优秀作品奖”证书,及时将所开展的“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活动信息通过本地电视台、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