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3年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奖励政策的公示根据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对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长牧联字[2023]2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进行奖励申报,并对照申报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原件,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确定企业一季度生猪或肉牛出栏准确数量,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5家,即:吉林双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生猪3378头)、长春市双阳区升辉养殖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生猪3509头)、吉林融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生猪2518头)、吉林省厚德经贸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生猪2851头)、齐万年养殖繁育基地(一季度出栏肉牛227头),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拟奖励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4月26日-5月5日,望社会公众监督,请于5月5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反映,反映材料要有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长春市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201室接待时间:每工作日8:30-11:30,13:00-16:30联系电话:0431-84772597长春市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2023年4月26日文档附件:关于对2023年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奖励的公示(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