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3〕36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至珠海市横琴宝兴路189号综合服务中心50号窗,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本局反馈,特此通知,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3〕36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4月26日相关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