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182家行政事业及企业单位2022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年度审查,并根据书面审查结果开展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一、评价依据本次评价主要依据日常巡查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及专项执法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取得的企业2022年度信用记录进行,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总体情况,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全面执行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全面执行工资支付规定情况,执行社会保险管理规定情况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等,三、评价结果(见附件)本次公示期为7天(2023年4月25日至5月1日),请于2023年5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反映)向尼勒克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附件: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公示表联系电话:0999-4624018地址:尼勒克县迎宾路315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东侧(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尼勒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4日尼勒克县县成员单位信息表(已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