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1)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非合作渠道和能力、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法人科研院所或高校,(2)申报单位须与外方合作单位就此交流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3)申报单位须经组织推荐部门推荐申报,(5)正在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相关重点专项项目或国家科技援外项目的中方单位,不得与上述项目的同一非方合作机构联合申报,2.组织推荐部门:(1)组织推荐部门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厅(委、局),(2)本交流项目推荐不设数量限制,中方项目实施单位应接收至少1名非方合作机构研究人员在华进行3个月以上的短期工作交流(该人员同期不得申请中国政府资助的访问学者或奖学金项目,执行完毕后向项目执行管理机构提交结题报告(具体模板将随立项通知一并发布),二、申报流程1.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3.组织推荐部门可联系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申请账号,登陆后可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4.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互访期间产生的食宿费、接待外方人员在华工作期间的津贴及国际旅费补贴、举办交流活动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四、联系信息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处田晓翌电话:010-68598027电子邮箱:yfsw@cstec.org.cn附件1.中国—非洲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线上申报流程.docx附件2.非洲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申请表.docx附件3.中国—非洲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预算表.docx珠海市科技创新局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