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特制定《长沙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附件:长沙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长沙县财政局2023年4月26日长沙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的管理,(五)监督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情况,(三)监督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四)参与本辖区县农业农村局奖励资金项目验收,(五)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产业发展与生猪生产流通的项目,5.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产业发展与生猪生产流通的项目资金由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第十一条申报专项资金需提供的资料:1、长沙县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第十二条资金审核程序及要求:(一)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年度奖励资金申报指南,(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镇街道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考察、审核,县农业农村局以文件形式公布年度奖励资金项目库入选名单,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镇街组织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验收,第十五条使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项目单位,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应建立完整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审核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