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文件规定,人社部门应建全补贴前的公告公示制度,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512-66608250,序号个人编号姓名单位名称1105****421刘迪苏州微格纳米科技有限公司2600****910陈建鑫苏州微格纳米科技有限公司3115****453刘嘉怡苏州图知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600****773张炎海科技术创新服务(江苏)有限公司5100****598陈昕海科技术创新服务(江苏)有限公司6600****951朱俊卿海科技术创新服务(江苏)有限公司7600****162顾仁杰海科技术创新服务(江苏)有限公司8105****913单禹滢海科技术创新服务(江苏)有限公司9600****075迟真真海科技术创新服务(江苏)有限公司10118****088杨婷婷苏州敬咨达检测服务有限公司11119****806魏文骏苏州敬咨达检测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