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的通知》(河商务函〔2022〕113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企业征信调查、党组会研究等程序,拟定了《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分配方案》(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至5月4日(共10天)联系电话:0762-3388860邮箱:hy3388860@163.com附件: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分配方案河源市商务局2023年4月24日附件: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分配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