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华润电力公司”)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申请办理华润电厂项目用地2013协007、2015协001宗地合宗事宜,现将合宗事项公示如下:一、宗地情况(一)合宗前2013协007宗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澳仔沟村南浮岭,权利人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土地面积12310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期50年(2013年4月7日起至2063年4月6日止),2015协001宗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大澳村澳仔沟片,权利人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期50年(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65年12月29日止),2013协007、2015协001宗地的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2013年4月7日起至2063年4月6日止),权利人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将在《深圳商报》及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szss.gov.cn/)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文贞楼一栋2楼)附件:合宗示意图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2023年4月25日(联系人及电话: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