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陈清俊(201)、黄诗奇(202)、刘雪卿(401)、黄美娟(402)、林晓华(501)、高志宇、孔群英(502)、郑惠君(601)、谢香军(602)、陈超志、杨瑶莲(701)、陈明武(702)等10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花园宝丽阁10号3座加建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建电梯工程于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90.32平方米,2022年07月15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3年03月31日办结《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花园宝丽阁10号3座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4月23日始至2023年4月29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附件:石岐街道城市花园宝丽阁10号3座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2023年4月23日附件石岐街道城市花园宝丽阁10号3座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房号业主姓名申请财政补助金额(元)备注201陈清俊2381202黄诗奇2381401刘雪卿7143402黄美娟7143501林晓华9523502高志宇、孔群英9523601郑惠君11905602谢香军11905701陈超志、杨瑶莲23810702陈明武14286合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