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集要求(一)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须在南京境内注册,(二)工业软件优秀产品要求1.申报单位可申报1-2个应用于航空、航天、石化、钢铁、船舶、电力、交通、核工业、汽车、电子信息、移动终端、机械等重点领域的优秀产品,在重点领域有工业企业典型应用案例,3.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合同、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测试报告等相关佐证资料,(三)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应用试点项目1.申报单位为我市工业领域重点行业用户单位,可显著提高企业研发、制造、生产管理水平或工业装备性能,仅限于企业自用的软件或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3.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书,并提供营业执照、采购合同、用户报告或验收报告、专审报告,以及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测试报告等相关佐证资料,组织本地区企业积极参与申报,申报企业填写《工业软件优秀产品申报书》(附件2)、《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3),加盖公章后的申报书扫描件报推荐单位审查,将上述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