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各有关企业: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申报的通知》(江工信技改〔2023〕13号)转发给你们,现就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项目单位属于制造业企业,项目单位在设备购置前已取得发展改革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或核准文件,(二)项目单位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置的生产、研发设备投资额(含配套软件,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置设备发票达到3000万元(含税)以(含3000万元),(六)申报该奖励的设备不得同时享受省、市有关设备奖励政策,对2023年上半年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已支付设备款)的制造业企业,对2023年上半年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已全部到位且已支付设备款)的制造业企业,四、工作要求(一)加强政策宣贯和指导企业申报,本次设备购置奖励资金核算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材料,请各镇街对企业申报需求进行提前摸查,(三)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严禁各镇街经济办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申报的通知.zip.zip2、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奖励申报摸查表.xlsx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2023年4月20日(联系人:叶颖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