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3年3月13日至3月24日接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备案申请,经研究确定,现将2023年度符合条件的9家经办机构及2022年度符合条件且仍在有效期的17家经办机构名单进行公布,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在名单内自行选择经办机构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宜,附件:经办机构备案名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0日附件经办机构备案名单序号类别机构名称备案有效期至年度1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5.4.12023年度2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2025.4.13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2025.4.14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5.4.15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5.4.16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2025.4.17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5.4.18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5.4.19保险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25.4.110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4.4.12022年度11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4.112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4.4.113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4.4.114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2024.4.115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2024.4.116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24.4.117银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4.118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24.4.119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24.4.120保险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24.4.121保险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24.4.122保险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24.4.123保险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24.4.124保险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24.4.125保险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心支公司2024.4.126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24.4.127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