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艳、李明芬、马彩丽、马稳花、王瑾、余所英6名同志均属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仁德街道失业人员,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2023年1月5日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仁德街道失业人员,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2023年1月3日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2023年1月11日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2023年1月10日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2023年1月3日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2023年1月4日在户籍所在地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的失业登记人员”李明艳、李明芬、王瑾、马稳花、马彩丽、余所英等6名同志二次安置公示期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