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的通知》(泉市监〔2023〕64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具体要求以2023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见附件1)二、申报时限申请人在2023年5月25日前按照申报项目指南相关要求向丰泽区市场监管局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三、工作要求1.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不得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申报材料中涉及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个人加盖手印),对盖章的非原件材料等同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2.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3.材料报送至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丰泽区刺桐北路瑞祥西苑1号楼6楼603号),附件:1.《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的通知》(泉市监〔2023〕64号)2.2023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指南3.2023年各项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表4.2023年知识产权奖补项目汇总表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