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就业促进法》《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将《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开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4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dslqyqjyjjyk@163.com,特此公告附件:《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