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民乐县委办公室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22〕57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精神,近期县文旅局组织对2022年在品牌荣誉创建、旅游市场开发、文旅宣传推介等方面符合《奖励办法》的单位、企业、组织、个人进行初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请符合申报条件单位按照《民乐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上报相关资料,联系电话:0936-4557315附件:中共民乐县委办公室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22〕57号民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4月18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