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政发〔2018〕24号)文件要求,秉着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22年国家气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迁建项目补助经费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国家气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迁建项目的省级补助经费,二、取得的成效保障国家气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迁建顺利开展,三、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国家气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迁建项目补助经费年初收到省级专项资金80.00万元,已全部分配给下属事业单位国家气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使用,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属事业单位气动中心在2022年主要进行了装修施工相关费用支出,省里下达的80万资金需要在装修概算外的项目列支,故2022年项目支出为0,2023年将加快迁建项目进度,争取在上半年完成所有资金的支付,附件:政策依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