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对2022年市监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为推动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奉政办发〔2020〕65号)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奉政发〔2021〕15号),专项用于扶持我区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化妆品“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奖补、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创建奖补、品质超市创建奖补、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奖补、市场改造提升奖补、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奖补、浙食链专项奖补、农村食品配送中心专项奖补、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奖补、“阳光餐饮”街区(综合体)建设奖补、浙食链奖补、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作坊创建专项奖补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奖补等,通过对我区的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和连锁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药事服务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企业、限上农村食品配送企业、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等商贸企业的扶持补助,三、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市监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年初安排预算723.40万元,2021年“阳光餐饮”街区(综合体)建设奖补10.00万元,2021年网络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外卖在线”创建奖补51.70万元,54家建成阳光工厂和41家建成浙食链生产企业的补助149.00万元,阳光工厂和农批市场建设(AA级农批市场)奖补10.00万元,阳光工厂和农批市场建设(浙食链)奖补31.00万元,下一步将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规模,附件: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22.pdf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pdf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