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现将《巴中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印发你们,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财政局2023年4月20日巴中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市级工作室)管理,根据《四川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本办法所指项目资金包括市级财政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县(区)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及行业企业支持资金、自筹资金等,制定本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包括项目资金投入、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市级工作室依托建设单位(企业)出具同意建设函复,第十条市级工作室建设单位要做好以下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一)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应及时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时制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五章项目产出第十一条市级工作室应形成以下项目产出:(一)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办法,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属地市级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情况、市、县(区)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或行业安排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原《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财政局关于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意见》(巴人社办〔2014〕143号)同时废止,附件:巴中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