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市监消〔2023〕90号),切实强化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加强涉及生产领域企业相关监管工作,(三)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责任分工:消保科、质量监督科、信用监管科、认证检测科、网监科、综合执法支队,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生产、销售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安全隐患,附件:1.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市监消〔2023〕90号),切实强化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三)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责任分工:消保科、质量监督科、信用监管科、认证检测科、网监科、综合执法支队,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生产、销售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安全隐患,附件:1.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