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管理办法>、<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120号)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宁波高新区大学生实践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单位重视,关心、重视毕业生就业实(见)习工作,单位内部有规范的实(见)习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能提供开展就业实(见)习工作的经费和相应物质保证,提供的实(见)习岗位适合高校毕业生的专业特点和能力水平,能帮助实(见)习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实(见)习单位近年来接收实(见)习毕业生已达到一定规模,通过实(见)习工作能有效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8、每年能持续为毕业生提供实(见)习岗位,二、申报材料1、《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申请表》(包括单位简介与见习工作相关内容,见习管理制度、实(见)习训练带教方案、带教师资情况、实(见)习岗位需求计划等请附件上传),考核实践场所、设备设施、带教师资、实(见)管理制度等情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老师89288658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人社中心0120办公室附件:1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申请表.2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系统操作手册.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