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报来《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安国投〔2023〕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现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福安市城镇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程(项目代码:2302-350981-04-01-690639),二、建设单位: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和垃圾处理中心工程,具体如下:一期为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超填垃圾外运处置工程、堆体整形工程、封场覆盖工程、填埋气导排、收集与处理工程、渗滤液导排工程、防洪与地表径流导排工程、生态恢复工程等,二期为垃圾处理中心工程,总用地面积45833.1㎡,总建筑面积11315㎡,主要建设内容有综合楼、大件垃圾处理车间、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近期厌氧反应器、近期沼气储柜、近期浮渣罐、远期厌氧反应器、远期沼气储柜、远期浮渣罐、工业固废渗滤液调节池、近期渗滤液综合处理池、近期厂区渗滤液综合处理车间、远期渗滤液综合处理池、远期厂区渗滤液综合处理车间、场底整平工程、坝体工程、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工程、防洪工程、隔离带、渗滤液导排系统和场区防洪系统等,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48091.05万元,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