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吴兴区政府质量奖的通知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根据《吴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吴政办发[2022]34号)及《吴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吴质奖评委[2022]1号)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吴兴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评价工作,二、申报对象凡在湖州市吴兴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经营模式并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的企业或组织,均可申报,三、申报条件(一)在吴兴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六)申报当年及前三年内没有出现以下情形:(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质量等政策的,四、申报材料(一)《2023年吴兴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五、申报要求(一)申报企业自愿到吴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申报,吴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积极组织符合2023年吴兴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二)各申报企业于2023年7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吴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附件2023年吴兴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附件吴政办发〔2022〕34号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兴区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吴兴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20日分享到:【关闭窗口】【返回顶部】【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