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现场,对我市5家试点中草药自种自采自用基层医疗机构和1家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指导检查,把控中药材质量,促进中医药创新发展,为积极推进我市“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工作,传承创新中医药发展,我市确定1家乡镇卫生院、4家村卫生室为中草药自种自采自用试点医疗机构,湘乡起蛟中医医院为可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的医疗机构,试点机构可以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检查组对试点机构中草药自种自采自用品种,从种植、采收、炮制、储存、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技术指导,要求试点机构严格按照《湘乡市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药典标准》,湘乡起蛟中医医院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已有两个品种在该院临床使用,该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到试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所经营的中药材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可靠。